台胞之家  >   居留  >   最新资讯

温州:台胞通行证已过期 非法居留行政处罚

2016年04月26日来源:浙江省公安厅

  5月6日,温州市永嘉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因未及时换发证件导致在永非法居留的台湾同胞,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今年63岁的王先生是台湾台北市人,2月份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境,有效期至5月4日,其中签注有效期至4月16日。王先生入境后停留在永嘉瓯北,因疏忽证件过了期,他均未重新申请有效的台胞证和相应的签注。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其非法居留的行为后,立即展开调查。

  原来王先生自2月份来某阀门厂担任顾问以来,因其一直忙于业务,未关注证件及签注有效期,也没有及时前往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直到远在台湾的家人通知其家中有急事要他尽快回家时,才发现其证件已过期,必须办理证件换发手续。因证件过期不仅导致王先生需推迟回台湾时间,而且在换发证件一个月期间,因其无身份证件给生活及工作均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考虑到王先生的实际情况和诚恳态度,民警帮他补办了临时住宿登记,对他当面宣传了相关法律,就其非法居留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对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换发手续给予尽快办理。

  民警提醒,对于入境的台湾同胞、海外侨胞以及外国友人在入境后24小时内需到辖区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并及时关注起签注、签证有效期及证件有效期。如有效期临近,需尽快到出入境部门重新申请相应的签注、签证或证件。

[编辑:郜利敏]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甲188号

技术支持:中国台湾网

投稿邮箱:chinatailian@163.com

京ICP备190078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