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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在大陆购置二手房需哪些手续?

2016年04月26日来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一)《房地产权证》;

  (二)卖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屋买卖合同;

  (四)房屋评估报告;

  (五)权利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翻译成中文);

  (六)《涉外审查意见书》;

  (七)办妥房地测绘证明,与原房屋产权人持以上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编辑:郜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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