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在大陆购置二手房需哪些手续?
2016年04月26日来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一)《房地产权证》;
(二)卖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屋买卖合同;
(四)房屋评估报告;
(五)权利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翻译成中文);
(六)《涉外审查意见书》;
(七)办妥房地测绘证明,与原房屋产权人持以上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编辑:郜利敏]
(一)《房地产权证》;
(二)卖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屋买卖合同;
(四)房屋评估报告;
(五)权利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翻译成中文);
(六)《涉外审查意见书》;
(七)办妥房地测绘证明,与原房屋产权人持以上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