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源:一国何辜 两制何罪

2016年04月25日来源:《台声》

  最近香港“占中”事件引发岛内舆论风潮。面对“一国两制”、香港普选等议题,恶斗不息的国、民两党却达成了高度的共识。民进党反对“一国两制”、意图“联港制中”无足为奇。令人侧目的是,国民党对香港“占中”事件的态度不但与民进党毫无二致,且党内上上下下严词批评“一国两制”,其“同仇敌忾”之情不亚于民进党。

  此时有必要回顾一番历史。1992年8月,国民党执政时期“国统会”通过《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中所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同年11月,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在香港就“两岸公证书使用”等议题进行商谈。两岸双方对于如何在协议文本中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未形成一致的写法。经事后商讨,海协会致函海基会,同意以各自口头表述的方式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其要点为:“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海基会对此未表示任何异议。“九二共识”由此而来。此中不难看出两岸两会都表明了“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基本态度。准此,参与且倡议民进党接受“九二共识”的国民党,理应坚持“一国两制”才是。为何如今,该党竟与民进党唱和?显然,国民党真正反对的并非是“两制”而是“一国”,因为“一国两制”的核心在于国家的完整统一。对于今日的中国国民党而言,如果对创党先贤先烈及其理想仍有一丝敬意,对其参与的“九二共识”等政策宣示仍有一丝责任感的话,就应坚持“一国”。追求国家统一的目标,也是现在就应进行的过程。可惜这个目标,被李登辉、陈水扁执政时期恶意搁置在先,如今又被媚俗的选举语言“不统、不独、不武”取代于后。“一国”被曲解成向大陆投降,“两制”被解读为诱统之饵。然而“一国两制”真有这么不堪吗?在此不妨简述何为“一国两制”。

  岛内民众或许不知,“一国两制”最初并非为港澳回归所提出,而是为解决台湾问题量身定做。早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邓小平就阐述过解决台湾问题时要尊重台湾的现实。1978年10月,其在会见日本艺评家江藤淳时表示:“如果实现国家统一,我们在台湾的政策将根据台湾的现实来处理。”1979年,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邓小平进一步阐述中共对台政策,“台湾的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台湾与外国的民间关系不变。台湾作为一个地方政府,可以拥有自己的自卫力量、军事力量”。1981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的谈话(俗称“叶九条”),其中提出:“国家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1982年1月,邓小平会见全美华人协会主席李耀滋时亦表示:“九条方针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两种制度是可以允许的。”1983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旅美学者杨力宇时再次阐述台湾问题的核心是国家统一。“和平统一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实行与大陆不同的制度,可以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利。拥有立法权和司法权,终审不须到北京”。邓小平亦曾说,实行“一国两制”,台湾与香港有所不同,比香港更宽。作为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象征,中央政府向香港派驻军队;台湾可以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派军队去;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在全国性政权机构中留出一定比例的名额,让台湾各界人士参与国家管理。由此不难看出,“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基于台湾历史与两岸关系发展提出的政策方针,是对台湾社会和历史的最大尊重。

  论者或谓:北京本答应香港落实特首普选,现食言而肥,岛内民众怎能接受“一国两制”?日前,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也指出,“一国两制”在台湾的具体实现形式会充分考虑台湾现实情况,会充分吸收两岸各界意见和建议。而昔日统治香港的英国也有持平之论。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亚洲研究中心高级客座研究员马丁·雅克(Martin Jacques)在英国《卫报》网站发表《中国内地是香港的未来而非敌人》一文,他指出英国从未给过港人民主、中国内地是香港的未来而非敌人。这位洋人对中国的认识,值得岛内各界思考。(林金源)
[编辑:郜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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