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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邀赴台人员在工作所在地(非常住户口所在地)可以申请通行证吗?

2016年04月29日来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留言内容: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单位的3名同志,应台方公司邀请,前往台湾进行商务访问。国台办的相关条款《大陆居民应邀赴台》有指出,办理通行证,可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也可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办理。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办的,需提交工作证明和暂住证复印件。我公司是民营的有限责任公司,3名同志,其中2名是非本地户口。请问,这2名同志可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办理通行证吗?国台办所指的应邀赴台人员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的公务人员吗?还是包括所有的符合申请资格的大陆居民即可?谢谢!

  回复:

  应台湾有关方面邀请,大陆居民均可申办赴台从事经贸、文化交流等活动的相关手续。其中,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所聘大陆人员应邀赴台,需到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区)台办递交申请材料,并持国务院台办或省台办审批所复的“立项批复”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编辑:郜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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