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陆投资企业全部内销,每月或每年应缴何种税呢?
2016年04月26日来源:上海台商法律服务网
台商投资大陆企业,全部内销,应缴的税种如下:
(1)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 企业应按季预缴所得税。
(3)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是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
(4)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五日、十日或者一个月(营业税暂订条例13条)
[编辑:郜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