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台湾同胞联谊会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2023年08月04日来源: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

1. 党的二十大精神

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 习近平法治思想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11.《中国共产党章程》

1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14.《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个性普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

2.《反分裂国家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4.《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措施”)

5.《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

6.《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农林22条措施”)

7.《山西省促进晋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具体措施》(简称“惠台68条措施”)

二、普法对象

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机关党员、在晋定居台胞和常住台胞、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模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为抓手,增强机关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依法维护在晋台湾同胞正当权益,提升省台联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四、普法举措

1.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间:2023年12月以前)

2.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责任单位:机关党支部;完成时间:2023年9月以前)

3.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间:2023年12月10日以前)

4.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间:2023年5月)

5.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间:2023年4月)

6.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间:2023年9月)

7.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间:2023年6月)

8.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责任单位:机关党支部;完成时间:2023年10月)

9.组织座谈、调研、慰问、联谊等,面向在晋台胞广泛宣讲《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山西省促进晋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间:2023年12月以前)

10.组织培训、讲座或利用微信公众平台面向台胞、社会大众宣讲《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间:2023年11月)

五、责任领导

省台联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赵建莉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哲:4097536 

 

 

山西省台湾同胞联谊会

2023年6月15日

[编辑:郭子君]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甲188号

技术支持:中国台湾网

投稿邮箱:chinatailian@163.com

京ICP备190078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