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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故台湾老兵,大陆亲属如何领回骨灰

2016年04月29日来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留言内容: 您好,曾祖父为在台老兵,最近去世,请问我们怎样可以领回其骨灰?具体手续流程、找什么部门,谢谢,不胜感激!

  回复:

  您好! 一般情况下,骨灰从台湾运回大陆安葬可以操作。在办理过程中,一般需要提供死者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同意入境大陆安葬证明、申领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及公证、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委托书公证等。从骨灰存放地提取骨灰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和材料,可向存放骨灰的管理单位咨询;办理亲属关系、委托书的证明及公证,可向当地省级公证协会咨询;办理骨灰运输及入境事宜,可向航空公司和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如死者死亡时间在1992年12月31日之前,申领人可以领取骨灰或遗骸名义申请赴台;如死者死亡未满6个月,申领人可以奔丧名义申请赴台。申领人赴台需由台湾的亲属或朋友代为办理入台许可,再向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赴台手续。如申领人不方便赴台,可委托他人(如中国殡葬协会)代为领取。

  相关规定:申领人与死者需要符合一定的亲等要求才可以申领骨灰,具体要求因个案不同而有所区别。如申领人要求赴台领取骨灰,需符合以下亲等要求: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的二亲等内血亲、配偶、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在台于1992年12月31日之前死亡,得以赴台领取骨灰或遗骸之名义申请赴台;大陆居民在台湾设有户籍的三亲等内血亲、配偶、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在台死亡未满6个月,得以赴台奔丧之名义申请赴台。

  中国殡葬协会咨询电话:010-63565316;台湾海基会咨询电话:008862-27187373转502或503。

[编辑:郜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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